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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2025年版)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来自:本站      发布者:管理员      分享到:

第一条   宗旨 

鼓励青年土壤工作者奋发进取促进广东省土壤学界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表彰奖励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好,在广东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成绩,在青年同行中可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名称 

奖项定名为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

第三条   评选范围 

在土壤科学研究、科技成果应用和学术交流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四条   评选原则

评奖工作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坚定维护本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评选资格,撤消奖励并追究有关方面(候选人、获奖人、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   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土壤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同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下列重要贡献之一者:

1、在土壤学科技工作中,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者

2、在传播土壤学知识和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中成绩优秀并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3、在科管理、学术交流和学会工作中贡献较大,产生较大影响和得广泛赞誉者。

第六条  评选组织 

广东省土壤学会常务理事会成立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评审工作委员会。由5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1人,负责本奖项的评审工作。获奖候选人需在学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常务理事会审议及确认评审结果评审工作委员会不受理有争议的候选人。

第七条  评选周期和名额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

第八条  申报方法

采取自由申报的形式,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自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材料真实性后,通过学会办公室提交给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评审工作委员会。

第九条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 材料内容

(1) 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申报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 广东省土壤学会青年科技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本人填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 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附目录。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应用情况等。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2. 报送要求

1)为了便于评审,请候选人将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册,复印件,含成果及证明材料)。申报表、候选人简表原件装订成册(一册,原件)。

2)提供电子文件,内容为“报奖材料”,请以“候选人姓名+奖项+单位”命名。

第十条   表彰奖励

本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将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上公布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广东省土壤学会官网发布获奖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   奖金来源

奖金在学会经费中支付,并接受赠。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办法于202412月6日经第十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办法由广东省土壤学会理事会负责解释。